饲料添加剂因具有使用量少、有效提高饲料的利用率、促进畜禽生长和预防畜禽疾病等特性,被广泛用于畜牧养殖业。
近年来中国的饲料添加剂产业发展迅速,在产生巨大效益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微量元素类添加剂的使用导致环境土壤水体中重金属超标;药用添加剂的过度使用导致肉奶蛋类中饲料添加剂残留超标等,极大威胁动物及人体健康,饲料添加剂的乱用、滥用已成为当前饲料行业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
因此,目前急需开发出不同的手段对饲料添加剂进行检测,以控制饲料添加剂在饲料中的规范、合理、安全使用,这样才能使饲料添加剂发挥其真正的价值及作用,更好地造福于人。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第十九条规定: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出厂销售。
常规检测主要是采用感官或普通仪器进行产品的物质化学特性以及主含量检测,如粒度、水分、颜色、流动性、气味、熔点、pH值、比旋光度以及产品主成分等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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