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进口报关_肉类进口清关公司_冻肉清关
一、肉类进口清关
1、进口肉类产品,企业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熟制肉类产品如香肠、火腿、肉类罐头、食用高温炼制动物油脂除外);
2、在肉类货物进境时,进口肉类口岸海关受理进口肉类收货人的报关材料,对其提交的卫生证、装箱单、发票等相关单证进行审核;同时,对检疫审批数量进行核销,经确认电子信息核查无误后进入现场查验环节。
3、进口肉类产品运达口岸后,应存放在口岸/查验场的冷链查验与储存一体化设施中。现场查验人员配备专业查验工具包,在现场对货物进行查验,并留存能清晰显示“三原"信息、卸货过程的视频监控、照片等影像资料。
二、冻肉清关--肉类产品进口报检所需资料:
1、入境货物报检单;
2、对外贸易合同;
3、发票、装箱单、运单/提单(副本);
5、卫生证书、检验报告(必要时)、原产地证书;
6、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与检疫证书
7、代理报检合同。
三、肉类进口报关所需资料
1、进口合同;
2、商业发票;
3、装箱清单;
4、载货清单(舱单);
5、提(运)单;
6、代理报关委托协议;
7、入境货物通关单(法检产品);
8、原产地证;
9、自动进口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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