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浮聚合法在输送带用乙丙橡胶生产中的作用
悬浮聚合法于1963年由意大利埃尼化工公司首先创立。悬浮聚合法的工艺
流程如图1-4所示。

由图1-4可以看出,悬浮聚合法生产工艺的基本原理与溶液聚合法有许多相之处,也要经过聚合反应、残余单体的抽提回收、螺旋挤压干燥、压块打包等程,而且都采用了齐格勒纳塔催化剂体系。
但是,悬浮法没有引入外界的溶剂,而使用了液体丙烯,它既是单体又作为三应介质存在,乙烯单体是被溶解于液态丙烯溶液中进行聚合反应的。生成的聚物在液体丙烯中不溶,而是以固体微小颗粒的形态悬浮于溶液中直到分离后析。通常采用的分子量调节剂为烷基锌等。因催化剂效率很高,悬浮法聚合工艺无需脱除催化剂(引发剂)残渣。
在钒系催化剂作用下,溶液法聚合工艺与悬浮法聚合工艺的工业化生产技术线及其效果对比列于表1-3中。

三元乙丙橡胶溶液法与悬浮法的聚合反应实例对比列于表1-4中。

与溶液聚合法相比较,采用悬浮聚合法的优点是生产工艺流程较短,聚合产较高,且能够克服溶液聚合法传热困难的问题,降低了催化剂用量及污水处理度。一般来说,采用悬浮法可在较高溶液浓度下进行共聚,因此可制得超高分子量的聚合物。采用悬浮法的缺点是,在反应的最后阶段,脱除催化剂较为困难。因为催化剂可能被埋藏(吸附)在聚合物内部,如果催化剂未被链终止剂杀“死”,则由于埋藏的活性催化剂以及第三单体二烯烃分子的存在,就会产生明显的交联趋势,即产生凝胶问题。此外,悬浮法对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水平要求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