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全球供应网 > 技术中心 > 所有分类

建筑机电工程哪些地区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2025年03月06日 11:19:43      来源:优槽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6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告


现批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81-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5.1.4、7.4.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4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5.1.4 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7.4.6 设在建筑物屋顶上的共用天线应采取防止地震导致设备或其部件损坏后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全球供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装备总站,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