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4日 09:16:09 来源:沧州泰鼎恒业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0
JC/T 864—2023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以合成高分子乳液为主要原料,加入其他添加剂而制得的水性防水涂料。本文件 的产品适用于非长期浸水环境下的建筑防水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GB/T 529—200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裤形、直角形和新月形试样)
GB/T 6750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 比重瓶法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8626—2007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GB/T 16422.2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GB/T | 16777—2008 | 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 |
GB/T | 18244—2022 | 建筑防水材料老化试验方法 |
GB/T | 23990—2009 | 涂料中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GB/T | 23991 | 涂料中可溶性有害元素含量的测定 |
GB/T | 23993 | 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GB/T | 30647 | 涂料中有害元素总含量的测定 |
GB/T 41078—2021 建筑防水材料有害物质试验方法
JC/T 2435—2018 单组分聚脲防水涂料
JC/T 2663—2022 建筑防水涂料涂膜吸水性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4.1.1 产品按应用需求分为通用型(T)和高弹型(G)。
注1:通用型产品的主要原料一般采用以传统乳液聚合法为主的聚合方式合成的乳液(如纯丙乳液、丁苯乳液)。
注2: 高弹型产品的主要原料一般采用以非传统乳液聚合法为主的聚合方式合成的乳液(如水性聚氨酯乳液)。
4.1.2 产品按是否能够暴露使用分为外露型(E)和非外露型(N)。
4.2 标记
产品按产品名称、文件号、产品类型和是否能够暴露使用的顺序标记。
示 例:符合本文件,高弹型外露使用的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标记为:
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 JC/T 864—2023 GE
5 要求
5.1 外观
产品为均匀黏稠体,无凝胶,无分层和结块现象。
5.2 物理力学性能
产品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产品的物理力学性能
序号 |
检测项目 | |||||
T | G | |||||
1 | 固体含量/% | ≥65 | ≥60 | |||
2 | 密度/(g/cm³) | 报告实测值 | ||||
3 | 表干时间/h | ≤4 | ||||
4 | 实干时间/h | ≤8 | ||||
5 | 拉伸性能(标准状态) | 拉伸强度/MPa | ≥1.2 | ≥2.0 | ||
断裂伸长率/% | ≥300 | ≥500 | ||||
6 | 低温断裂伸长率/% | -10℃ |
一 | ≥450 | ||
7 | 撕 裂 强 度 /N/mm | ≥12 | ≥15 | |||
8 | 低温弯折 | - 1 5 ℃ , 无 裂 纹 | - 35℃,无裂纹 | |||
9 | 不透水性 | 0.3MPa,2h,不透水 | ||||
10 | 耐水性(23℃,336 h) | 外观 | 涂膜无裂纹、无分层、无起泡、无破碎 | |||
11 | 加热伸缩率/% | -1.0~+1.0 | ||||
12 |
粘结强度/MPa | 标准状态 | ≥1.0 | |||
潮湿基面 | ≥0.8 | |||||
13 |
热处理 (80℃,336h) | 拉伸强度/MPa | ≥1.0 | ≥2.0 | ||
断裂伸长率/% | ≥200 | ≥450 | ||||
低温弯折性 | - 13℃,无裂纹 | - 33℃,无裂纹 | ||||
14 |
碱处理 (0.1%NaOH+饱和Ca(OH)₂ 溶液,168 h) | 拉伸强度/MPa | ≥0.7 | ≥1.6 | ||
断裂伸长率/% | ≥200 | ≥450 | ||||
低温弯折性 | -10℃,无裂纹 | -30℃,无裂纹 | ||||
15 |
酸处理 (2%H₂SO₄溶液,168h | 拉伸强度/MPa | ≥0.6 | ≥1.6 | ||
断裂伸长率/% | ≥200 | ≥450 | ||||
低温弯折性 | -10℃,无裂纹 | -30℃,无裂纹 | ||||
16 |
人工气候老化a (2745h) | 外观 | 无开裂、分层、起泡、粘结和孔洞 | |||
低温弯折性 | -10℃,无裂纹 | -30℃,无裂纹 | ||||
17 | 烧性能a | B₂-E | ||||
18 | 吸水率b/% | ≤10 | ||||
a仅外露产品要求测定,燃烧性能等级按GB 8624—2012中平板状建筑材料进行分级判定。 b 可选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 ||||||
5.3 有害物质
产品的有害物质应符合表2的规定。
2有害物质
序号 | 项目 | 有害物质 | |
1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 ≤50 | |
2 | 苯+甲苯+乙苯+二甲苯/(mg/kg) | ≤100 | |
3 | 铵/(mg/kg) | ≤1000 | |
4 | 总铅含量/(mg/kg) | ≤90 | |
5 |
可溶性重金属/(mg/kg) | 镉Cd | ≤75 |
铬Cr | ≤60 | ||
汞Hg | ≤60 | ||
6 |
邻苯二甲酸酯类 化合物含量/%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 苯二甲酸丁苄酯(BBP)总和 |
≤0.1 |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和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总和 |
≤0.1 | ||
7 | 甲醛含量/(mg/kg) | ≤50 | |
6 试验方法
6.1 标准试验条件
试验室标准试验条件为: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
6.2 试验设备
6.2.1 拉力试验机:测量值在量程15%~85%之间,示值精度不低于1%,伸长范围大于500 mm。
6.2.2 天平:精度0.1mg。
6.2.3 低温弯折仪:符合GB/T 16777—2008中第14章弯折仪的要求。
6.2.4 低温冰柜: -40℃~0℃,精度±2℃。
6.2.5 电热鼓风干燥箱:精度±2℃。
6.2.6 冲片机及符合GB/T 528要求的1型哑铃型裁刀、符合GB/T 529—2008要求的直角撕裂裁刀。
6.2.7 不透水仪:压力0.00 MPa~0.4MPa, 精度2.5级,三个七孔透水盘,内径92mm。
6.2.8 厚度计:接触面直径6mm, 单位面积压力0.02 MPa, 分度值0.01mm。
6.2.9 半导体温度计:量程-40℃~30℃,精度0.1℃。
6.2.10 低温拉伸试验箱:温度可调至-10℃,精度±2℃,并可容纳试件进行拉伸试验的箱子。
6.2.11 氙弧灯老化试验箱:符合GB/T 16422.2要求的采用日光滤光器的氙弧灯老化试验箱。
6.2.12 燃烧试验箱:符合GB/T 8626—2007要求的燃烧试验箱。
6.3 试件制备
6.3.1 在试件制备前,试样及所用试验器具应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至少24h。
6.3.2 涂膜制备与养护:按GB/T 16777—2008中4.2.2条规定进行涂膜制备,并按水性高分子类进行涂膜养护,最终涂膜厚度应达到(1.5±0.2)mm。
6.3.3 试件形状(尺寸)及数量:检查涂膜外观,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气泡。按表3的要求从涂膜上裁取试验所需试件。
表3 试件形状、尺寸及数量
序号 |
项 目 | 试件尺寸 mm | 数量 个 | |
1 | 拉伸性能(标准状态) | 符合GB/T 528规定的哑铃1型 | 6 | |
2 | 低温断裂伸长率 | -10℃ | 符合GB/T 528规定的哑铃2型 | 6 |
3 | 撕裂强度 | 符合GB/T 529—2008规定的无割口直角形 | 5 | |
4 | 低温弯折性 | 100×25 | 3 | |
5 | 不透水性 | 150×150 | 3 | |
6 | 耐水性 | 100×100 | 3 | |
7 | 加热伸缩率 | 300×30 | 3 | |
8 |
热处理 |
拉伸性能 | 120×30,处理后取出再裁取符合 GB/T 528规定的哑铃1型 |
6 |
低温弯折性 | 100×25 | 3 | ||
9 |
碱处理 |
拉伸性能 | 120×30,处理后取出再裁取符合 GB/T 528规定的哑铃1型 |
6 |
低温弯折性 | 100×25 | 3 | ||
10 |
酸处理 |
拉伸性能 | 120 mm×30 mm,处理后取出再裁取符合 GB/T 528规定的哑铃1型 |
6 |
低温弯折性 | 100×25 | 3 | ||
11 | 人工气候老化 | 外观、低温弯折性 | 100×25 | 3 |
12 | 燃烧性能 | 250×90 | 5 | |
13 | 吸水率 | 50×50 | 3 | |
6.4 外观
试样搅拌后目测检查。
6.5 固体含量
按GB/T 16777—2008中第5章水性类要求进行试验。
6.6 密度
按 GB/T 6750进行试验。
6.7 表干时间
按GB/T 16777—2008中第16章进行试验。湿膜厚度为(0.5±0.1)mm。表干时间不超过2h 的,精 确到0.5h, 表干时间大于2h的,精确到1h。
6.8 实干时间
按GB/T 16777—2008中第16章进行试验。湿膜厚度为(0.5±0.1)mm。实干时间不超过2h的,精 确到0.5h,实干时间大于2h 的,精确到1h。
6.9 拉伸性能(标准状态)
按GB/T 16777—2008中9.2. 1进行试验,拉伸速度T 类为(200±20)mm/min,G 类为(500± 50)mm/min。
6.10 低温断裂伸长率
按 JC/T 2435—2018中7.11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10±1)℃,拉伸速度G类为(500±50)mm/min。
6.11 撕裂强度
按 GB/T 529—2008中无割口直角形试件进行试验,拉伸速度T 类为(200±20)mm/min,G 类为(500 ±50)mm/min 。试验5个试件,试验结果取5个试件的平均值。若试验数据与平均值的偏差超过15%,则 剔除该数据,以剩下的至少3个试件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若有效试验数据少于3个,则需重新试验。
6.12 低温弯折性
按 GB/T 16777—2008中第14章进行试验。
6.13 不透水性
按 GB/T 16777—2008中第15章进行试验,金属网孔径(0.5±0.1)mm。
6.14 耐水性
按JC/T 2663—2022中7.1进行试件浸泡,浸泡时间(336±2)h; 浸泡结束取出试件目测观察外观。
6.15 加热伸缩率
按GB/T 16777—2008中第12章进行试验。
6.16 粘结强度
按 GB/T 16777—2008中7 . 1的A法进行试验。
6.17 潮湿基面粘结强度
采用按GB/T 16777—2008中7.1.1.4制备的砂浆块,浸水24h, 立即用清洁布拭去砂浆块粘结面的附着水,按GB/T 16777—2008中7 . 1中的A法进行试验。
6.18 热处理
按 GB/T 16777—2008中9.2.2的方法进行热处理(336±4)h, 裁切后再按6.9测定拉伸性能,按6.12测定低温弯折性。
6.19 碱处理
按 GB/T 16777—2008中9.2.3的水性涂料测试方法处理,裁切后再按6.9测定拉伸性能,按6.12 测定低温弯折性。
6.20 酸处理
按 GB/T 16777—2008中9.2.4的水性涂料测试方法处理,裁切后再按6.9测定拉伸性能,按6.12 测定低温弯折性。
6.21 人工气候老化
按GB/T 18244—2022中第6章进行氙灯辐照试验,采用窄带法,累计辐照度不小于5040kJ/(m²·nm), 老化时间约2745 h,取出试件后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4h, 目测观察外观,再按6.12测定低温弯折性。
6.22 燃烧性能
按 GB/T 8626—2007进行,采用表面点火方式,点火时间15s。
6.23 吸水率
按JC/T 2663—2022中质量变化率进行试验,浸泡时间(168±1)h。
6.24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按 GB/T 41078—2021中5.2进行试验。
6.25 苯+甲苯+乙苯+二甲苯
按GB/T 23990—2009中 B 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6.26 氨含量
按照GB/T 41078—2021中附录B进行试验。
6.27 总铅含量
按GB/T 30647进行试验。
6.28 可溶性重金属
按GB/T 23991进行试验。
6.29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含量
按照GB/T 41078—2021中5.5进行试验。
6.30 甲醛含量
按GB/T 23993进行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固体含量、密度、表干时间、实干时间、拉伸性能(标准状态)、撕裂强度、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根据产品类别包括5.1、表1以及表2的性能。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人工气候加速老化(外露使用产品)每两年进行一次;
c) 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产品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7.2 组批
以同一类型15t为一批,不足15t亦可作为一批。
7.3 抽样
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两组样品, 一组样品用于检验,另一组样品封存备用。每组至少5kg, 抽样前产品应搅拌均匀。
7.4 判定规则
7.4.1 单项判定
7.4.1.1 外观
抽取的样品外观符合文件规定时,判该项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4.1.2 物理力学性能
固体含量、拉伸性能(标准状态)、低温断裂伸长率、撕裂强度、处理后拉伸强度、处理后断裂伸长 率、加热伸缩率、粘结强度以其平均值达到文件规定的指标判为该项合格。
不透水性、低温弯折性和耐水性项目以三个试件均达到文件规定判为该项合格。
表干时间、实干时间、燃烧性能项目达到文件规定时判为该项合格。
7.4.1.3 有害物质
按表2判定,符合则判相应项目合格。
7.4.2 总判定
外观、表1物理力学性能、表2有害物质和选定的可选性能均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时,判该批 产品合格。
除外观以外,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文件规定,则用备用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单项复验;若符合表1、表 2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应包括:
a) 生产厂名、地址;
b) 产品名称;
c) 商 标 ;
d) 产品标记;
e) 产品净质量;
f) 生产日期和批号;
g) 使用说明;
h) 可选性能(若有时);
i) 运输和贮存注意事项;
j) 贮存期。
8.2 包装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密闭的塑料桶或内衬塑料袋的铁桶中。
8.3 运输和贮存
运输与贮存时,不同分类的产品应分别堆放。避免日晒雨淋,防止碰撞。贮存温度5℃~35℃。 在正常贮存、运输条件下,贮存期自生产日起至少为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