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 10:48:44 来源:沧州泰鼎恒业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5
T 0815—2009石灰中未消化残渣含量测定方法
1 适用范围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测定生石灰、生石灰粉和消石灰粉的未消化残渣的含量。
2 仪器设备
2.1 方孔筛:2.36mm、16mm。
2.2 生石灰浆渣测定仪(图T 0815-1)。
2.3 量筒:500mL。
2.4 天平:量程不小于1500g, 感量0.01g。
2.5 搪瓷盘:200mm×300mm。
2.6 钢板尺:300mm。
2.7 烘箱:量程不小于200℃,控温精度为±1℃。

2.8 保温套。
3 试验步骤
3.1 将4000g 试样破碎全部通过16mm方孔筛,其中小于 2.36mm方孔筛以下粒度的试样量不大于30%,混合均匀,备用,生石灰粉试样混合均匀即可。
3.2 称取已制备好的生石灰试样1000g倒入装有2500mL图T 0815-1生石灰浆渣测定仪(20℃±5℃)清水的筛筒(筛筒置于外筒内)。盖上盖,静置消化20min, 用圆木棒连续搅动2min, 继续静置消化40min, 再搅动2min 。提起筛筒用清水冲洗筛筒内残渣,至水流不浑浊(冲洗用清水仍倒入筛筒内,水总体积控制 在3000mL)。
3.3 将残渣移入搪瓷盘(或蒸发皿)内,在105℃±1℃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用2.36mm方孔筛筛分。称量筛余物m1, 计算未消化残渣含量。
4 计算
未消化残渣含量按式(T 0815-1)计算。
(T 0815-1)
式中:X——未消化残渣含量(%);
m₁——2.36mm 筛余物质量(g);
m——试样质量(g)。
5 结果整理
5.1 试验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5.2 对同一石灰样品至少应做3个试样的平行试验,然后取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允许重复性误差应不大于5%,否则应增加样本量重新试验。
6 报 告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石灰来源;
(2)试验方法名称;
(3)单个试验结果;
(4)试验结果平均值。
7 试验报告
本试验的记录格式见表T0815-1。
表T 0815-1 石灰未消化残渣含量试验报告
工程名称 试验方法
路段范围 石灰来源
试样编号
项 目 | 样品质量m(g) | 2.36mm筛余物质量m,(g) | 未消化残渣含量X(%) |
次 | |||
第二次 | |||
第三次 | |||
平均值 | |||
试验: 校核; 试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