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 10:38:50 来源:沧州泰鼎恒业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0
27 膨胀力试验
27.1 一 般 规 定
27.1.1 土样应为原状试样或击实试样。
27.1.2 本试验方法采用加荷平衡法。
27.2 仪 器 设 备
27.2.1 试样容器应符合本标准第25.3.1条第1款的规定,另备等高10mm的直径环刀接环。
27.2.2 加压设备、变形测量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第25.3.1条第2 款的规定。
27.2.3 其他设备包括刮土刀、钢丝锯、天平、吸水球、分度值为 0.01mm 的量表。

27.3 操 作 步 骤
27.3.1 试样安装应按本标准第25.3.2条第1款~第5款的规定进行。
27.3.2 向水盒内注入纯水,并保持水面高出试样5mm。
27.3.3 试样开始膨胀,当膨胀量不大于0.01mm 时,应施加平 衡荷载,使量表指针仍指向初始读数,加荷载时应避免冲击力。
27.3.4 当平衡荷载足以产生仪器变形时,在加下一次平衡荷载 时,此时量表指针应指向上一级平衡荷载相应的仪器变形位置。 直到试样在某级平衡荷载下间隔2h 不再膨胀时,则试样在该级荷 载下达到稳定,允许膨胀量不应大于0.01mm,记录施加的平衡荷载。
27.3.5 试验结束,吸去容器内水,取出试样,称试样质量,测定试验后含水率并计算孔隙比。
27.4 计算和记录
27.4.1 膨胀力应按下式计算:
(27.4.1)
式中:pe—— 膨胀力(kPa);
k—— 固结仪杠杆比;
W—— 平衡荷载(N);
A—— 面积(cm²)。
27.4.2 膨胀力试验的记录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D 表 D.46、 表 D.47 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