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真空断路器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标准要求

2026年03月03日 10:45:14      来源:武汉国电中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1

分享:

真空断路器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标准要求

发布时间:2024-11-19 浏览数:11

辅助及控制回路交流耐压

试验方法

辅助和控制回路交流耐压值为1000V,可采用普通试验变压器或500V兆欧表摇测1min代替。

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试验中回路中不应有其它工作进行,使用兆欧表测量后应充分放电。

试验标准

不应有击穿情况。

合闸接触器和分合闸电磁铁线圈的直流电阻和绝缘电阻

试验方法

使用单臂电桥测量合闸接触器和分合闸电磁铁线圈的直流电阻,使用10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测量后应充分放电。

试验标准

绝缘电阻不低于1MΩ;

直流电阻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断路器整体和断口间绝缘电阻

试验方法

使用2500V兆欧表测量真空断路器整体对地和断口间绝缘电阻;

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试验时应记录环境温度;

测量后对所测回路进行放电。

试验标准

交接时、大修后:35kV 3000MΩ,10kV 1200MΩ;

运行中:35kV 1000MΩ,10kV 300MΩ。

image.png

导电回路电阻

试验方法

将断路器合闸,将导电回路测试仪试验线接至断路器次接线端上,电压线接在内侧,电流线接在外侧。如采用直流压降法测量,则电流应不小于 100A。

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接线时应和注意保持与带电设备距离;

试验标准

导电回路电阻数值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合、分闸时间及同期性及合闸弹跳时间

试验方法

将断路器特性测试仪的合、分闸控制线分别接入断路器二次控制线中,用试验接线将断路器一次各断口的引线接入测试仪的时间通道。

将可调直流电源调至额定操作电压,通过控制断路器特性测试仪,对真空断路器进行分、合操作,得出是各相合、分闸时间及合闸弹跳时间。三相合闸时间中的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合闸不同期;三相分闸时间中的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分闸不同期。

试验时也可采用站内直流电源作为操作电源;对于电磁操作机构,应将合闸合控制线接至合闸接触器线圈回路

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试验时也可采用站内直流电源作为操作电源;对于电磁操作机构,应将合闸合控制线接至合闸接触器线圈回路;

采用外接直流电源时,应防止串入站内运行直流系统。

试验标准

合、分闸时间与合、分闸不同期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合闸弹跳时间除制造厂另有规定外,应不大于2ms。

合闸接触器及合、分闸电磁铁的动作电压。

image.png

试验方法

将直流电源的输出经刀闸分别接入断路器二次控制线的合闸或分闸回路中,在一个较低电压下迅速合上并拉开直流电源出线刀闸,断路器不会动作,逐步提高此电压值,重复以上步骤,当断路器正确动作时,记录此前的电压值。则分别为合、分闸电磁铁的动作电压值。

如果存在第二分闸回路,则应同时测量第二分闸电磁铁的动作电压

试验标准

并联合闸脱扣器应能在其交流额定电压的85%-110%范围或直流额定电压的80%-110%范围内可靠动作;并联分闸脱扣器能在其额定电源电压的65%-120%范围内可靠动作,当电源电压低至额定值的30%或更低时不应脱扣。

在使用电磁机构时,合闸电磁铁线圈的端电压为操作电压额定值的80%关合电流峰值大于50kA时为85%时应可靠动作。

断路器主回路对地、断口间及相间交流耐压试验方法

对断路器分别进行三相合闸对地、断口间以及相间进行耐压

试验电压为:

10kV 等级为35kV,1min;
35kV 等级为80kV,1min。

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接线时应注意保持与带电设备距离

试验过程应有人监护并呼唱,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试验,降低电压,断开电源,被试品进行接地放电后再对其进行检查,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试验。

试验标准

试验中无击穿、闪络

灭弧室真空度测试。

真空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测量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

断路器操作机构检查试验

断路器机构分和闸灵活,无卡涩;

机械连锁正确,位置指示明显无误;

辅助开关动作灵活、接触可靠。
       国电中星是电力检测设备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种类多,型号齐全,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电话。

上一篇:一体式直流高压发生器的日常维护

下一篇:变频串联谐振耐压试验装置接线方法原理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全球供应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全球供应商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全球供应商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