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品可灭A类火、B类火,广泛适用于工矿企业、消防车、机场、加油站、油轮、油田、炼油厂、油库等场合的各种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本灭火剂原液不受冻结和融化影响。
3、本灭火剂原液在使用时可与淡水或海水按6:94的比例混合进行发泡灭火。本品灭非极性液体火灾灭火级别ID级。
4、本品稳定性好, 、无腐蚀性,如本品溅入眼睛或皮肤上,用清水清洗。
5、本品在运输、储存、使用期间不得混入其它化学品及其它类型的灭火剂。可长期封闭储存在塑料桶中,不可储存在带锈的铁桶中或带锈设备中,以免影响产品质量,否则会造成产品失效。
6、产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防止暴晒。
7、本灭火剂原液储存环境温度为-10℃~+45℃,产品在上述环境中密封储存有效期为二年。
8、产品包装容器为200kg塑料桶。
9、产品贮存、分装、使用时要注意容器的清洁,不可与其它类型的灭火剂、醇类酸碱类等混合,以免影响产品质量;不可贮存在带锈的设备中,否则会造成产品失效。
10、产品应密封存放在室内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中。
本产品既可与淡水混合使用,又可与海水混合使用。
请勿与其他灭火剂混合使用以免影响效果。
本公司亦可为贵单位配置特殊要求的药剂产品
6、产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防止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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