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区监控设备的业主不能随便查。
1.虽然监控视频数据属于所有所有者,但共享的监控视频数据涉及其他所有者的利益。考虑到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无权提取监控视频数据进行查看,但可以由部门提取查看或在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查看。拍一些监控截图涉及相关事宜的视频,提供给业主查看复制。
2.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监控视频设备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由于属于共用设施设备,根据《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有权利和义务;你不能放弃你的权利,不履行你的义务。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享有以下权利:服务权、建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因此,业主有权了解和知晓物业活动的相关信息。物业管理人员可以将监控视频中与特定时间段和特定事件相关的视频信息告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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