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经抗震加固后的建筑给水排水、消防、供暖、通风、空调、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等机电工程设施,当遭遇到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发生时,可以达到减轻地震破坏,减少和尽可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从而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目的。
地震发生时会向建筑物及其内部设施加地震力,使附属机电工程设施产生位移和振动,对其造成破坏。抗震支架系统是遭遇到设防烈度的地震时能将其荷载产生的地震作用力传递至承载结构体上的一种抗震支撑措施。抗震支架可以抵御地震水平力对机电设施的破坏,将地震带来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降到最小。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5年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公告:批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81-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规范总则中明确规定“1.0.4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